本文摘要:3日,卫生部发布了《处方评论管理规范(全面推行)》,今后,在一个考核周期内5次以上出示不合理处方的医师,应该确认为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,离岗参与培训。
3日,卫生部发布了《处方评论管理规范(全面推行)》,今后,在一个考核周期内5次以上出示不合理处方的医师,应该确认为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,离岗参与培训。此次实施的管理规范将处方评论结果分成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。不合理处方还包括不规范处方、用药不适合处方及超常处方,书写不规范、内容有缺项,药师并未对处方展开适宜性审查,新生儿、婴幼儿处方并未写出明日龄、月龄,单张门急诊处方多达5种药品等。
用药不适合处方还包括适应症不适合,甄选药品不适合,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合,无正当理由不选用国家基本药物,用法、用量不适合,牵头用药不适合,反复给药,有配伍迷信或者不当相互作用。超常处方还包括无适应症用药,无正当理由出示高价药,无正当理由超强说明书用药,无正当理由为同一患者同时出示2种以上药理作用完全相同的药物。
规范拒绝,一个考核周期内5次以上出示不合理处方的医师,应该确认为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,离岗参与培训;对患者导致相当严重伤害的,公共卫生行政部门不应按涉及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给与适当惩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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